离婚前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需要承担吗?

武义县律师网 2025-04-15
离婚前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不一定需承担。依据《民法典》,单方债务原则上属个人债务,由个人财产承担。若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另一方需偿还。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财产分割纠纷及信用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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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此类问题,需明确债务性质。若为个人债务,由欠债方承担;若为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选择处理方式时,应依据债务用途和证据情况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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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债务处理:1.确认债务性质,个人还是共同。2.个人债务由欠债方承担,与另一方无关。3.共同债务需双方协商偿还,可分割或共同承担。4.若无法协商,可诉诸法院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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