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视同缴纳的社保年限,新规有何变动?
武义县律师网
2025-04-01
服刑人员视同缴纳的社保年限,新规取消了视同缴费年限,但保留实际缴费年限。详细分析:从法律角度来看,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的社会保险处理有明确规定。根据相关政策,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不计算工龄,相应地也不计算缴费年限。其已经建立的个人账户予以保留,但被判刑前的没有缴费的工作年限不能视同缴费年限,也不得以个人补缴的形式追加缴费年限。这意味着,服刑人员视同缴纳的社保年限在新规下被取消。然而,服刑前的实际缴费年限是保留的,刑满释放后可以继续参保,并与释放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提醒:如果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或刑满释放后发现其社保年限计算存在问题,且该问题影响到其退休后的生活质量,这表明问题比较严重,应及时寻求专业人士的进一步解决。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不同情况下的具体操作:1.在职被判刑且受到开除处分的:服刑期间不计算工龄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保留,但视同缴费年限取消。刑满释放后,可继续参保并与释放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2.在职被判刑但未受到开除处分的:如果经相关部门核定计算连续工龄,刑期内需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参照判刑前的工资标准。刑满释放后,养老保险关系可转到企业社保继续参保,享受相应政策及待遇。3.缓刑情况:被判缓刑的职工在缓刑期间,如未被剥夺政治权利且未解除劳动关系或实现再就业,可按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缓刑期间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为个人缴费年限。但需注意,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4.刑满释放后继续参保的:判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可选择继续缴费直至达到缴费年限。已领取退休养老金后入狱的,停止发放养老金,出狱后继续领取并参加调整。以上操作均需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服刑人员应积极配合社保部门完成相关手续,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常见处理方式:从法律角度来看,服刑人员社保年限问题的常见处理方式主要包括保留个人账户、取消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实际缴费年限等。选择建议:服刑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果服刑前有实际缴费年限,应确保这些年限得到保留并与刑满释放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同时,服刑人员应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在服刑期间因违规参保缴费而导致年限无法计算。
下一篇:暂无 了